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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指南(试行)》和《招聘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专家试行办法》的通知

  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如在事务所工作并有两年的执业经历,可申请获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如没有两年事务所工作经历或不在事务所工作,可申请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
  4.报考条件: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的境内公民,可申请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考试。
  外国籍公民可在对等原则基础上,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考试。
  5.免试条件:境内考生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于部分科目的考试,直接获得部分科目的合格成绩。
  6.考试时间:《会计》科目考试为3.5个小时,《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为3个小时、《经济法》和《税法》均为2.5个小时;各科考试如无特殊情况均于每年9月举行。

第二部分 命题基本要求

  一、命题的目标:通过考试评价考生是否具备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签署审计报告的基本能力。
  二、命题的原则:在考核考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侧重考核实务操作和职业判断能力。
  具体来说,命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覆盖面宽、重点突出,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联系密切;
  2.试题应当具有较强的灵活性、理论联系实际,侧重实务操作;
  3.体现知识更新的要求,新知识、法规、制度、准则等在试题中应达到一定的比重;
  4.综合性试题应涉及多个知识点,在考核考生掌握各方面知识的同时,考核综合分析能力;
  5.试题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避免直观,以考核考生的职业判断力;
  6.考核考生掌握国际惯例方面的知识。
  三、命题的依据:全国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及全国考办组织编写的指定辅导教材。
  四、试题基本题型
  1.种类: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
  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的划分依据为是否需要阅卷人员运用主观判断来评判成绩。
  客观性试题主要包括: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主观性试题主要包括:简答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包括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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