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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授予文登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授予
文登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环发[2001]28号)


文登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推荐,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定,现决定授予文登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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