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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三篇 科技、教育和人才

第十章 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要面向经济建设,围绕结构调整,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总体跟进,重点突破,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力争在主要领域跟住世界先进水平,缩小差距;在有相对优势的部分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局部可跨越领域,实现突破。

  第一节 为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推进技术升级。加快开发能够推动结构升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重点在农产品加工及转化、节水农业、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装备制造、洁净煤、交通运输、纺织印染后整理、资源勘探开发、污水治理等方面取得进展,为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传统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

  第二节 推进高技术研究

  积极推进高技术研究,在有相对优势或战略必争的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在一些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高技术领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产业化。重点攻克高速宽带网、高性能计算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大型应用软件、国家空间信息应用与服务等信息技术,生物芯片、遗传改良动植物、基因工程药物及疫苗等生物技术,特种功能材料、纳米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等新材料技术,现代集成制造系统、机器人制造、飞机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

  第三节 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加强数学、物理、化学、天文等基础学科重点领域的前沿性、交叉性研究和积累。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在基因组学、信息科学、纳米科学、生态科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支持发展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推动管理科学发展。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调整学科布局,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

  第四节 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解决科研领域内的部门所有和单位分割等问题。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并引导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支持系统,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结合,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的开发基地,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积极推进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改革。建立国家知识创新体系,推进知识创新工程,促进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科研机构。加强科研基地和科研设施的联合共建,新建并重组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重大科学工程,提高科研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国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加大国家和全社会的科技投入,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资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一章 加快教育发展,提高全民素质



  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培养人才的基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度超前发展,走改革创新之路。

  第一节 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着力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把加强基础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继续提高国民教育普及程度。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要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尚未普及的地区要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范围。重点推进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二期工程。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有步骤地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扩大培养规模,保证教育质量。继续实施“211工程”,重点加强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的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发展成人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推行弹性学习制度,放宽入学年龄限制,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和业务素质。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世界经济与科技发展趋势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大力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并在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更新教材,改革考试制度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二节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加快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基本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依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教育体系。采取多种措施突破教育投入瓶颈,增加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加大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县级人民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完善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特别是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深化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制度。

第十二章 实施人才战略,壮大人才队伍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要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数以千万计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

  第一节 开发人才资源

  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培养和造就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并经过实践考验的高素质领导人才队伍。培养具有科学素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队伍,特别是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队伍;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队伍。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选拔人才。合理利用国外教育资源,拓宽高层次人才培养途径,积极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级人才。继续实行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

  第二节 营造用好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

  加快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为各类人才特别是年轻优秀领导人才的成长、选拔和任用创造条件。优化人才的专业、年龄结构,促进人才在产业、地区、城乡间的合理流动和分布。完善对人才的激励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为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和发挥才能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完善人才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四篇 人口、资源和环境

第十三章 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保持低生育水平。重点做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落实以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继续实行党政领导责任制。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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