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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航空科技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国合字[2003]24号)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报告》(航空组筹[2003]307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发行不超过183978.15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超额配售23997.1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公司增发不超过167253万股新股,股东出售不超过16725.15万股存量股份。公司增发的新股与股东出售的存量股份均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完成本次发行后,中航科工可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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