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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原高斯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恢复营业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原高斯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恢复营业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3]68号)


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上报的《关于高斯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恢复营业的情况报告》(长春证监发[2003]118号)收悉。鉴于高斯达经纪有限公司各项整顿工作已经完成并经你办验收具备恢复营业条件,同时该公司现已变更名称为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同意晟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恢复营业。请你办通知该公司办理恢复营业有关手续,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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