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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沈阳金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19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通过2002年度第二批年检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沈阳金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19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
其执业人员通过2002年度第二批年检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3]268号)


  沈阳、上海、济南、广州、深圳、成都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长春、宁波、长沙、福州、银川、兰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们报送的2002年度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咨询人员年检初审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检查制度》(证监机构字[1999]65号)及《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执业人员2002年度检查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3]38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沈阳金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李胜等3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二、上海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和俞志强等19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三、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孙成刚等9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四、珠海博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葛隆志等6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五、深圳华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和祁大成等16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六、成都银华投资资讯有限公司和陈彤等6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七、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和孙小凡等24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八、北方万盛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于永等4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九、宁波海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钟天强等8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十、湖南证券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申文高等11名个人通过2002年度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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