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事故调查报告基本内容及格式》(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非煤事故调查报告基本内容及格式》(试行)的通知
(安监管司办字[2004]7号)


  根据《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非煤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需要,为规范和统一非煤特大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内容及格式,现将《非煤特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一月十八日

非煤特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试行)

  一、前言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以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情况。
  二、事故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证照情况、劳动组织情况等(矿山企业还应包括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方式及主要灾害等情况)。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情况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等。
  (二)事故报告、抢救、搜救情况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事故责任者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主管工作等)、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
  (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三)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六、防范措施
  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对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法规、规章及标准等方面提出建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