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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开展2004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开展2004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业机械化管理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经人事部、农业部研究,今年开展第六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继续严格按照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和《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各项规定执行。
  凡2004年10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上报材料
  1.各地农业行政部门正式行文的推荐报告1份,报告中应清楚介绍整个评审、推荐及公示过程,并注明推荐人选的排序情况。
  2.2004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确认表(见附件1)1份。严格按单位类别和专业填写,由各地农业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签章。
  3.2004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1份。认真按照表中要求逐项填写,由各地农业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后上报。
  4.2004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1份。
  5.内容包括推荐报告、推荐确认表、在岗人员情况统计表、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的软盘1张,表格采取统一样式,请从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v.cn)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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