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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系统与簿记系统连接运行有关事项的联合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系统与
簿记系统连接运行有关事项的联合通知
(中汇交发[2005]287号)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
  为了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提高交易结算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共同完成了交易系统与簿记系统的数据接口开发,并将上线联合试运行。试运行时间自2005年10月17日至2006年1月17日,为期三个月。试运行之后,两系统将正式实现连接运行。现就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描述
  本次上线数据接口功能覆盖的业务种类包括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现券买卖。市场成员在本币交易系统上述业务的成交数据将每十分钟被打包一次自动传输至簿记系统,之后由簿记系统按该数据生成交易双方待确认的结算指令交由成员通过客户端进行确认,簿记系统根据结算双方人员确认后的指令办理结算。回购类业务到期指令的操作处理流程不变。远期交易功能将于11月8日上线,在此之前,远期交易业务仍采用付券方发送指令、收券方确认的方式办理结算。
  试运行期间,与交易系统联网的市场参与者可以选择通过后台确认簿记系统自动生成的结算指令的方式办理结算,也可选择按原有方式办理结算,但每笔交易只能选择一种结算方式。没有与交易系统联网的市场参与者办理债券结算业务的方式不变。
  二、注意事项
  (一)交易系统
  1、本次功能上线交易系统操作无任何变动。
  2、由于簿记系统收到交易系统数据后凭债券托管账号进行用户身份识别,请交易成员在上线前务必对交易系统[内部管理]-[账户管理]的“债券托管账户账号”设置进行检查,所填入的账号必须与中央结算公司赋予本机构在簿记系统现行使用的自营账户账号完全一致。账号为仅包含大写英文字母与数字的11位字符串,字符间不能出现空格、标点、汉字等字符。如账户账号在交易系统中设置有误,簿记系统将无法生成结算指令或结算指令不能通过合法性检查,结算业务也将不能正常处理。
  3、如遇任何问题,请立即拨打交易中心的现场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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