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
(2003年12月31日建设部发布)
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指标体系:
┌ ┌
│1.德育标准 │1.1 政治思想
│ │1.2 职业道德与修养
│ └
┌一、教育质量│ ┌
│ │2.智育标准 │2.1 建筑设计
│ │ │2.2 相关知识
│ │ │2.3 建筑技术
│ │ │2.4 建筑师执业知识
│ │ │2.5 公共课程
│ │ └
│ │3.体育标准
│ └
│ ┌
│ │1.思想政治工作
教育评估│二、教育过程│ ┌
│ │ │2.1 教学计划与教学文件
│ │ │2.2 教学管理
│ │2.教学管理与实施 │2.3 课程教学实施
│ │ │2.4 实习
│ │ │2.5 毕业设计
│ └ └
│ ┌
│ │1.师资条件
└三、教学条件│2.场地条件
│3.图书资料
│4.实验室条件
│5.经费条件
└
Ⅱ.指标内容:
一、教育质量
本项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的评价,是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必须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
1.德育标准
1.1 政治思想
满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要求和德育标准。
1.2 职业道德与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