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关于同意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龙岩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龙岩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改建为龙岩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4]15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组建厦门理工学院、龙岩学院、福建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函》(闽政函〔2002〕5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龙岩学院,同时撤销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龙岩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龙岩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4个。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