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69号——阳澄湖大闸蟹(水中仙牌、巴路牌)、通州腐乳(新中牌)生产企业地理标志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69号)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阳澄湖大闸蟹(水中仙牌、巴路牌)、通州腐乳(新中牌)生产企业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