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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狠抓源头、严格把关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五)坚决禁止乱发牌证。各级质检部门要大力扶持名优企业,推动企业争创名牌。同时,要认真检查清理乱发牌证等错误行为。未经总局和省局批准,任何单位一律不得向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者乱授“质量信得过”、“无假冒伪劣商品”等牌匾,已经授予的,要按总局要求,在两个月内全部清理收缴。对违反规定乱授牌或借办班等名义乱收费的,必须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加强领导,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一)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把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将能不能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作为对质检部门的严峻考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一把手必须认真抓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方局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集中优势兵力,做到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打出声势,抓出效果。
  (二)认真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省市两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各县级局要切实按照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的要求,把辖区乡镇、农村的监管责任分解到人,把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做到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制假活动,要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打击、早控制。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与工商、卫生以及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部门,联手建立区域、村镇管辖责任制,形成联防联控的机制。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重点督查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认真实行问责、过错责任追究,对失职、失查,乱作为、不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要通过以案追责,问责到底,属于哪个层级、哪个环节不落实监管责任的,就坚决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精心组织宣传报道。要宣传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对危害安全健康的案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要坚决曝光。对质量安全有保障的名优产品要给予宣传,并以各种方式向消费者介绍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科技知识。
  (五)及时进行督查督办。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总局的要求,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当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制定具体计划,迅速组织市、县局开始行动,掀起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到今年年底前,各地要针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食品销售旺季,要提前组织专项行动。上级局要加强对下级局整治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区域性食品制假及大案要案要适时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总局和当地政府。总局将适时检查指导各地整治工作情况,并在全系统通报。
  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将在明年年初进行布置。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随时向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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