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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

  三、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严格审查面向未成年人的游戏软件内容,查处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和恐怖、残忍等有害内容的游戏软件产品。
  工作任务:
  1、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打击和查缴政治类非法出版物,特别是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等出版物;打击和查缴盗版出版物,特别是盗版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盗版工具书以及影视作品等;打击和查缴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光盘和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及淫秽“口袋本”图书。
  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用品市场的管理。重点打击查缴含有封建迷信色彩、色情内容以及反动政治内容的学生学习文具和教学用具。
  3、建立对印刷、复制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印刷、复制企业的市场主体准入,规范印刷、复制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和批准擅自从事印刷、复制的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局
  四、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地方设立经营性娱乐场所。
  工作任务:
  1、依法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要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要严把营业性歌舞娱乐等社会文化场所的市场主体准入关。继续停止审批登记新的歌舞娱乐场所。要求前置审批的社会文化场所,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方可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的总量控制,加大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管和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
  2、尽职尽责地做好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
  (1)严禁在中小学校及周边200米内设立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
  (2)加强对中小学校及周边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对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或取缔。
  (3)加强对中小学校及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督促其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不得从事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经营活动;对违法经营损害师生利益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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