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商个字[2004]第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200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最近,中共中央又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和李长春同志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落实
《若干意见》和会议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
《若干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李长春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
(一)《若干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李长春同志的重要讲话,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总结了我们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亲切关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