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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开展2004年度部属部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项目的通知

  10、重庆医科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赴本市农村地区。
  11、中日友好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赴安徽省金寨县。
  12、援疆、援藏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派医疗队。
  (三)接受进修生。按照对口关系,共计接受100名进修生。各有关受援省和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进修生的选派工作,一般应有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为主。
  1、中国医学科学院所属各医院接受甘肃12名进修生。
  2、北京大学所属各医院接受内蒙12名进修生。
  3、复旦大学所属各医院接受云南14名进修生。
  4、山东大学所属各医院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3名进修生。
  5、吉林大学所属各医院接受宁夏5名进修生,本省延边自治州3名进修生。
  6、中南大学所属各医院接受广西7名进修生,本省湘西自治州3名进修生。
  7、华中科技大学所属各医院接受贵州7名进修生,本省恩施自治州3名进修生。
  8、四川大学所属各医院接受西藏4名进修生,本省4名进修生。
  9、西安交通大学所属各医院接受青海6名进修生,本省4名进修生。
  10、中国医学科学院所属医院、北京医院和中日友好医院各接受安徽省金寨县2名进修生,共计6名进修生。
  11、重庆医科大学所属医院接受本市4名进修生。
  四、项目组织实施
  各受援省区医政部门要精心选派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参加进修班和赴部属部管医院进修,并主动组织协调安排好医疗队的工作。有关大学医院管理部门和部属部管医院名录见附件3和附件4。
  各大学医院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受援省、自治区、直辖市医政部门联系,协调所辖医院做好进修生培养和医疗队的组派工作。有关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部门名录见附件5。
  各部属部管医院要成立院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医务部门和教育部门专人负责医疗队组派和进修生的培养等工作。
  五、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各项活动应在2004年6月启动。各医疗队由大学医院管理部门或医院商受援省后派出。进修生应在2004年9月前入学。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项目活动完成后,各大学医院管理部门、各部属部管医院和受援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受援县市卫生局和受援单位必须及时将项目总结报告等材料报我部医政司。具体要求如下。
  1、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开班2周前将有关培训课程方案和培训资料上报我部。培训班结束后2周内将培训班学员名单、学员对课程评价调查问卷、培训班总结上报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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