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

  报告名称
  ×××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应包括八章内容:

第一章 城市概况

  1.1 城市基本情况
  包括城市地形、河流、气候等自然情况概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概述,居住环境和道路交通情况概述。
  1.2 城市能源结构
  2002年燃料结构、燃料消耗数量;分析近年来(最好分析1990~2003年统计数据)城市能源结构变化趋势。

第二章 控制区确定

  2.1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以2002年为基准年,阐明城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功能区区划要覆盖包括城市所辖区县在内的全部范围。
  2.2 确定控制区
  控制区分两个范围:一个是全市范围,称为城市控制区,一个是城区范围,称为城区控制区。城区控制区范围主要依据城市规划建成区确定的区域;考虑部分城市城郊正在建设或已发展成为工业园区,为加强统筹管理,也可合并到城区控制区。
  2.3 清洁对照点
  城市控制区的清洁对照点要根据全市的气象条件和污染状况选取,目的是确定全市的本底浓度,可综合考虑全市范围内监测点的分布,分析选择确定。城区控制区的清洁对照点要根据城区控制区内及周边附近的监测点分布情况确定,若由于城市建设与发展,目前的监测点不能代表城区的本底情况,则可参考城市控制区的清洁对照点。
  2.4 控制区网格化
  根据控制区的范围,按照一定尺度(例如1000米),确定基本网格长度,将控制区网格化,作为模型的数字计算基础。
  2.5 现状质量评价
  根据现有监测数据,按照时间(四季)、空间分布(各监测点位)评价2002年大气环境质量,分析近年来(至少从2000年~2003年)环境质量变化发展趋势。

第三章 污染源分析


  大气污染源通常可分为点源、面源、线源。报告中要给出污染源划分原则和方法,并且给出各类污染源清单。
  污染源划分原则基本参照“工作方案”执行,对点、面源排放高度的划分不作硬性规定。对于高于30米的点源作为面源考虑时,需从源的性质、排放强度及与区域整体的关系方面作合理的分析。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