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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察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察部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4]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公安厅局、监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4号)精神,拟定了《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该实施方案的安排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推进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

                  卫生部
                  公安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察部监督管理局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4号)精神,根据有关采供血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副组长:陈昌智(监察部副部长)
      邵明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徐沪(公安部)、孙怀新(监察部)、白慧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赵同刚、郁德水、南俊华、苏志、王羽、毛群安、于德志、肖东楼、周冰(卫生部)
  (二)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主 任:赵同刚(卫生部)
  副主任:徐沪(公安部)
      孙怀新(监察部)
      白慧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羽(卫生部)
      苏志(卫生部)
  成 员:佟建鸣(公安部)、黄伟(监察部)、卫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段冬梅、邓海华、刘莉、郝阳、宫国强、李国新、薛爱和、张灿灿(卫生部)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专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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