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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的通知

  2000-2010年,规划建设造纸林基地100万公顷(新造林基地30万公顷、改培林基地70万公顷),其中“十五”期间建设40万公顷,“十一五”期间建设60万公顷。规划“十五”期间基地产材供应现有木浆生产企业使用,原则上不新建木浆生产企业,“十一五”期间新增木浆生产能力控制在40万吨左右。
  2010年以后,待基地全部进入轮伐期,每年可产木材1050万立方米。依靠基地供应原料,可建设木浆生产能力270万吨以上,可配套建设造纸生产能力300万吨左右。
  5、合理利用西南地区木竹资源
  该地区主要指四川、云南、贵州和重庆等,属亚热带和热带气候,降雨量比较丰富,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000-1260毫米,适宜发展的树种为马尾松、思茅松、桉树、竹类等。该地区水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很大。水环境方面,四川省和重庆市COD排放量较大,治理任务重,特别是三峡工程建成以后,对库区水环境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云南和贵州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环境容纳量大。区域内天保工程禁伐区以外的人工中幼林、宜林荒山、荒地、退耕还林等林地充足,自然条件优越,林木生长快,森林资源丰富,且是竹子生长主要地区,现有竹类资源急待开发利用。该地区制浆造纸企业较少,2002年纸及纸板产量157万吨,仅占全国的4%;木浆能力33万吨,占全国的11%。为充分利用该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同时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规划该地区林纸一体化建设以发展竹浆为重点,在搞好木浆发展的同时,重点建设几个10-50万吨竹浆纸一体化项目。另外,三峡周边地区的项目建设要立足有利于改善库区水环境现状的前提下进行。具体是:
  2000-2010年,规划建设造纸林基地50万公顷(木材基地30万公顷、竹材基地20万公顷),其中“十五”期间建设20万公顷,“十一五”期间建设30万公顷。规划建设制浆生产能力113万吨,其中木浆30万吨、竹浆83万吨。
  2010年以后,待基地全部进入轮伐期,每年可产木材380万立方米、竹材450万吨。依靠基地供应原料,可建设制浆生产能力215万吨以上(其中木浆生产能力85万吨、竹浆生产能力130万吨),可配套建设造纸生产能力230万吨左右。
  (三)投资估算
  根据林纸一体化工程规划目标和造林、制浆和造纸投资测算,2000-2010年,需要投资2443亿元,其中“十五”需要投资870亿元,“十一五”需要投资1573亿元。因此,需加大投资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五、政策与措施

  (一)国家扶持
  为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调动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国家在加强统筹规划的同时,初期可以注入资本金或贴息方式对林纸一体化建设给予适当资金支持,促进纸业、林业和农业产业链的有机形成,最终使全国林纸一体化建设走上企业自主投资的市场化发展道路。
  (二)拓宽林纸一体化建设的融资渠道
  为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资金市场,多方筹集资金,国家鼓励国内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和外商投资建设林纸一体化项目,并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内外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对林纸一体化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同时,鼓励条件好的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
  (三)促进纸业、林业和农业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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