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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波兰对输华羽毛羽绒出具《兽医卫生证书》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波兰对输华
 羽毛羽绒出具《兽医卫生证书》的通知
 (2003年12月31日 国质检动函[2003]1000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经过协商,中波双方已就波兰对华出口羽毛羽绒的《兽医卫生证书》内容及格式达成共识。
  自2004年1月1日起,波兰输华羽毛羽绒必须随附波兰兽医部门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见附件)。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报检时,对随附证书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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