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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03]4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
  科学技术普及(简称科普)是实施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它对于提高我国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整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普统计是政府科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把握国家科普资源状况、运行状况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政府通过掌握翔实的科普数据,就能为制定科普政策、法律法规和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可靠保证。为贯彻和落实第三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国科普工作统计调查,特制定《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该方案征求了国务院有关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现将《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发给你们,并对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1.全国科普工作统计是贯彻和落实《科普法》以及第三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大规模科普工作统计,具有量大、面广、协调性强等突出特点,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予以足够的重视,以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完成;
  2.全国科普工作统计要求时效性强,各省科技厅要把具体工作布置下去,尽快确定地方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科普工作统计联络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为保证各地科普工作统计的顺利进行,各省科技厅在2004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科普统计布置情况、联络员名单报科技部政策体改司;
  4.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调和把握科普统计的进度和工作质量情况,请随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经验等有关信息报科技部政策体改司。
  请根据方案,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科技部政策体改司 邱成利 
  电话:010-68511833
  传真:010-68512645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
  附件2.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
  附件3.部门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
  附件4.场馆类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
  附件5.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工作统计年报表
  附件6.学校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
  附件7.媒体科普工作统计年报表

附件1:         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

  一、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学技术普及是实施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它对于提高我国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及提高整个国家的综合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制定科普政策、实施国家科普工作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科普统计的目标就是要达到能准确及时地监测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掌握国家科普工作运行质量,为制定和调整科普政策做准备。因此,本次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和任务有两个目的:
  第一,调查国家和地方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的媒介和载体。国家科普资源包括科普人力资源、科普财力、科普场馆设施以及科普传媒网络等。
  第二,了解国家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把握全国科普活动状况,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为进一步制定国家和地方科普政策提供依据。
  二、科普工作统计的范围
  本次为全社会科普工作统计,范围包括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地区、州,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
  三、科普工作统计的组织
  科普统计由科技部牵头,会同国家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各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统计工作的进行。
  各省、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所属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各地可根据地方工作需要,组建地方科普工作统计领导班子,研究部署该工作的落实。
  组织实施的具体方式见附件《国家科普工作统计组织流程图》
  四、科普工作统计的操作步骤
  全国科普统计工作按部委及省、市、县分级实施:
  科技部政策体改司负责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布置中央、国务院部委科普统计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对省科技厅科普统计人员进行培训,验收各省科技厅上报的地方科普统计数据,汇总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建立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
  1.各省科技厅负责省级科普统计。包括:向同级单位布置科普统计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对所属各市科技局科普统计人员进行培训,验收市科技局上报的地方科普统计数据;建立本省科普统计数据库;汇总本省科普统计数据;将本省科普统计数据上报科技部。
  2.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普统计。包括:对辖区内所属科普活动单位科普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汇总数据;对所属县科技局科普统计人员进行培训,验收县科技局上报的地方科普统计数据;汇总本市科普统计数据;将本市科普统计数据上报省科技厅。
  3.县科技局(委)负责县级科普统计。包括:对辖区内所属科普活动单位的科普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汇总数据,将本县科普统计数据上报市科技局。
  五、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
  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和年报表可以从科学技术部网站上下载。科学技术部网址:www.most.gov.cn
  中央、国务院部委在2004年3月30日前将本部委的科普统计基础数据和汇总表报科技部。
  各省科技厅在2004年4月30日前将本省的汇总表和基层单位汇总表上报科技部。
  上报方式和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它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要求
  科普工作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第一次在全国内进行的科普统计调查,由于科普工作涉及单位众多、科普活动量大面广等特点,都给科普统计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为确保全国科普统计不重不漏,填报内容可靠准确,务请各地予以重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工作任务。
  中央、国务院部委和各地在科普统计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应及时向科技部反映,其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科技部统一提出解决办法。

附件2:         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名称: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
  填表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00三年十二月

                 填报说明

  一、制表目的:本统计表为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依据基层单位年报表内容汇总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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