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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3年下半年卷烟产品质量监督市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3年下半年
 卷烟产品质量监督市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烟科[2004]10号)


国家局(总公司)于2003年11月下旬和12月上旬对湖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广东、贵州、云南省(市、区)等15个市场进行了2003年下半年卷烟产品质量监督市场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到全国22个省(市、区)61家卷烟企业生产的133个牌号(规格)的卷烟,其中:烤烟型卷烟125个,占93.98%,混合型卷烟7个,占5.26%,外香型卷烟1个,占0.75%。一类卷烟25个,占18.80%,二类卷烟28个,占21.05%,三类卷烟48个,占36.09%,四类卷烟32个,占24.06%。名优卷烟35个,占26.32%。本次抽查的四类卷烟比例略高于上半年抽样比例。
  本次抽查到的133个卷烟产品中,合格产品数为132个,抽查产品合格率为99.25%。不合格产品1个,为陕西省旬阳卷烟厂生产的规格为“祝尔慷(白)”卷烟。详见附件1。
  二、总体质量分析
  从检查结果看,名优卷烟产品质量水平保持稳定,但一些地方性牌号质量有波动,特别是包装与卷制质量;重点卷烟工业企业产品质量要好于一般卷烟企业产品。本次抽查综合得分列前十名的牌号分别是:“玉溪”(玉溪)、“红双喜(特醇)”(上海)、“小熊猫(精品)”(会泽)、“香格里拉(兰)”(昆明)、“黄鹤楼(蓝)”(武烟)、“利群(长嘴)”(杭州)、“帝豪(金)”(许昌)、“红山茶(特制)”(昆明)、“石林”(曲靖)、“福(紫)”(曲靖)、“中南海”(北京)。本次抽查,所有检测项目均以企业产品设计值判定。
  (一)焦油量指标
  本次抽查到的133个牌号(规格)卷烟产品,焦油量平均值为14.67毫克/支,与上一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与今年上半年相比上升了0.4毫克/支。烤烟型、混合型、外香型卷烟实测焦油量平均值分别为:14.82毫克/支、12.21毫克/支、13.40毫克/支。一类烟焦油量平均值为15.15毫克/支;二类烟为14.45毫克/支;三类烟为14.54毫克/支,四类烟为14.68毫克/支(详见附件2)。本次抽查焦油量得零分的产品有13个,占总数的10.53%,分别是“美登”(大理)、“八喜(贵宾)”(青州)、“国宝”(什邡)、“林海灵芝(蓝)”(哈尔滨)、“宇宙(红)”(穆棱)、“小熊猫”(会泽)、“国宾(红)”(楚雄)、“驰(精品醇香)”(毕节)、“佳宾(黄)”(保定)、“娇子(红)”(成都)、“金盼盼”(山西昆明烟草)、“孔府(精品)”(滕州)、“山茶(特制)”(利川)。烟气烟碱量得零分的产品有10个,占总数的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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