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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文件的通知

  第一个问题,对《若干意见》,尤其是《管理办法》,与会代表建议要分步实施。我们同意大家的意见,这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尤其是专家管理办法,要研究如何分步实施,要提出具体的方案,以便指导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个问题,关于信息采集。代表们一致提出,信息采集要充分,尤其是要可靠,评价要稳重,这是大家对科技信用工作的关心和爱护。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对信用信息的采集要全面,信息数据要可靠,要充分,要进行全面分析。我们在工作当中将进一步认真研究。
  第三个问题,有的同志提出来,希望把这个《意见》改为《决定》。我们回去将文件修改完善后,提请部领导研究,是叫《意见》好,还是叫《决定》好,请领导确定。
  第四个问题,关于信用的主体。尤其是管理者、评价者和执行者,科技信用,当然有它的主体、客体。主体是管理者、评价者、执行者。但是对于主体的界定和定义,他们该作什么,不该作什么,文件中也提出来了。希望大家进一步修正,尽量界定得更准确一些。对于不良行为、良好行为、奖惩,尤其是对奖惩和不良行为纪录,还要认真的研究。关于标准、指标体系等,更需要认真研究。
  第五个问题,有的同志提出,希望将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扩大到整个科技管理工作中去,我们的意见是先在科技计划中试行,而且在科技计划当中也不是所有的计划都试行,目前正在中小企业基金试行。将来也可以在863、攻关、星火等计划中试行,我们还是坚持先试行后推行分步走。在某一计划取得成功以后,再扩大。扩大到整个科技工作的信用问题,这是科技工作的大事,回去请示部领导,由部领导确定。我们目前的思路还是先试行,稳妥一点对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好处。
  第六个问题,就是大家提出,《意见》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培训。我觉得这个意见很好。正式实施以后,整个培训工作如何做,应当有一个计划和安排,比如说,有机会也请吴组长届时到一些省、市作一下象昨天一样的精彩报告。我们其他搞研究的同志也可以到各个地方来作一些讲解,讲一些研究的体会。我们也可以讲一些在管理中开展这些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总之这个意见很好。每项工作开展起来都有一定的难度,再说我们跟大家一样,在开始研究这项工作时一片空白。有的发达地区对这个问题已经作了比较多研究,比如说湖北、上海都有文件报告,已有很好的工作基础。经济上的信用,大家可能还有些了解,但是对于科技信用,还是个新的概念,新的命题。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这些方面的研究,一个是计划管理工作,一个是纪检监察工作,两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上述解释不一定全面反映大家提出的问题,请大家把对文件的修改意见留下来,我们带回去进一步研究,尽量包容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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