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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湖南省岳阳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湖南省岳阳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全爱卫发[2003]15号)


湖南爱卫会:
  根据申请,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于2003年12月2日—5日对你省岳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和走访群众,考核组认为,岳阳市委、市政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载体,把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多年来,在历届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岳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考核结果表明,岳阳市的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基本要求。经研究,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岳阳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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