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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十三)从业人员人数:是指在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等。
  其中:“在岗职工人数”是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即全部职工人数中扣除下岗职工人数的部分。
  (十四)资产总额: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应收账款净额”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扣除坏账准备金的净额;“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根据存货科目下设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商品削价准备”、“代销商品款”或“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生产完工入库,可供销售的制成品。
  (十五)负债总额: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其中:“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银行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借入的各种长、短期款项的总额。
  (十六)少数股东权益:是指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数额。
  (十七)所有者权益总额: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十八)应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月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各税的合计数额。本项目不包括印花税。
  (十九)已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税金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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