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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3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3月1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1日)废止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3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新出联[200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教育厅(教委)、版权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扫黄”“打非”工作的总体部署,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打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针对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猖獗的状况,联合组织了多次专项治理,有力地打击了制作、销售和采购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因受经济利益的诱惑,目前,制作、销售和采购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现象并没有彻底根除,有的地区还十分猖獗。这种侵权盗版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和出版单位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教学质量,误导教师和学生,助长了不正之风。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2003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部署,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开展2003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坚持将治理盗版教材、教学辅导读物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与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相结合,与减轻中小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相结合,与纠正教育和出版部门不正之风相结合,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坚决把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扫出市场、赶出课堂。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出版、印刷、发行、采购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行为,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打击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止采购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行为和征订发行教材、教辅读物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规范教材、教辅读物出版、印刷、发行秩序,努力实现教材、教辅读物使用环境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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