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做好200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科教技术便函[2003]26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200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及实施新的科技成果登记软件的通知》([2003]国科计便字第39号)要求,我司决定开展200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的时间和范围为2002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经我司登记的科技成果。
二、本次科技成果统计工作须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附后)。
三、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于2003年12月25日前,将科技成果统计数据软盘报我司技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