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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函[2003]63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玉门市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甘政发[2002]10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玉门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解放路迁至玉门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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