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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按照党管人才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高校毕业生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创造有利条件,当前尤其要加强宏观调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国家重点加强和发展的部门及地区就业。
  要采取有力措施,广开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大专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要大力推进职业技术岗位的资格准入制度,为招聘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岗
位。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大专毕业生,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取消不利于高校毕业生择业的政策规定,打破高校毕业生跨地区、跨行业就业的限制,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
  三、加强引导,完善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工作
  当前,广大基层迫切需要人才,西部大开发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要站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高度,统筹规划和研究,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工作,并逐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要继续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选调生的有关工作。要有计划地选派一批高素质的高校毕业生充实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单位,如人员编制不足,可采取先用地方待分配编制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同时,要做好乡镇干部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要进一步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的范围,认真组织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选拔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并围绕这些工作落实好相关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调动各方面力量,认真做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所需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加快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促进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信息沟通,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地方党委、政府要在政策、资金上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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