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32号——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 第32号)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003年5月6日通过的第1478号决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决定自2003年7月7日至2004年5月7日,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