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计划)文档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技部各有关司(中心)、863计划各领域办公室、各领域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重大专项总体组:
为了进一步完善863计划的管理,加强863计划文档管理工作,863联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文档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文档材料管理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文档材料管理办法》(试行)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文档材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保证863计划文档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技部《
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863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863计划文档材料指在863计划组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声像材料、照片图表等,包括携带各种资料数据的软盘、光盘等。
第三条 根据863计划文件材料的特殊性,文档材料分为文书档案和技术档案。文书档案主要反映管理性工作,按年度归档;技术档案主要反映课题(项目)的具体材料,根据文件形成过程,可跨年度归档,也可在课题(项目)执行完后归档。
第四条 文书档案参照《科技部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办法》进行整理;技术档案按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执行。
第五条 文档材料按年度分类立卷归档,特殊情况下可按工作的实施阶段分类分批归档。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特别是一些实验数据,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应移交的文档材料应于次年六月底以前移交到主管部门的档案室。
第六条 归档文件应完整准确,装订整齐,标识规范,包装妥善。具有档案管理职责的部门应配置必要的先进技术设备设施,对重要、珍贵的档案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