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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加强电力工业技术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加强电力
 工业技术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1994年6月6日 电安生[1994]338号)


  为进一步做好技术改造工作,我部在1994年3月召开了“电力工业技术改造座谈会”,在听取座谈会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电力工业技术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   关于加强电力工业技术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电力工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为提高电力工业的装备和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需进一步作好电力工业技术改造工作,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十余年来,经过广大电力职工的努力,电力工业技术改造取得了显著成绩,技术改造日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特别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自觉地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从而加强了对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但也有部分企业领导没有作认真调查研究,工作抓不到重点,技术改造成效不显著。这种状况必须扭转。通过清产核资,企业固定资产进行了重估,折旧率也有提高,折旧资金都下放到企业,企业掌握的折旧资金多了,与此相应领导的责任也大了,担子更重了。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不断改进对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同时要加强技术改造的管理体系,落实各部门的责任,将技术改造扎扎实实的抓好。

二、编制电力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规划



  按照电力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编制好2000年及2010年的电力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规划。电力工业技术改造规划应体现电力工业技术改造由完善化为主转向以技术进步为主。通过“九五”计划的实施,在搞好电力基本建设和以大代小工程的同时,搞好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争取到2000年,使我国电力工业装备和技术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争取到2010年,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为此,除继续进行现有发供电设备的配套,消除缺陷等完善化改造外,要努力采用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使现有设备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较大改善。在技术改造中,要把节能降耗作为技术改造的中心任务来抓,采取多种措施,努力降低火电厂煤耗和电网损耗,从1994年到2000年,要完成降低煤耗50克/千瓦时。同时要加强电厂环境治理,努力改善环境污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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