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级招生管理部门及研究生招生单位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附件:1.可跨学科授学位的学科、专业
     2.生源余缺信息查询与上载系统使用说明(略)  

                   2001年4月10日

附件:      可跨学科授学位的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               可授学位的种类
 教育学: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可授教育学、理学、医学学位
 理 学:0712    科学技术史       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
 工 学:0801    力学          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080102  固体力学
     080103  流体力学
     080104  工程力学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901  物理电子学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83001  环境科学
     083002  环境工程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201  食品科学
     0832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083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83204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医 学:1001    基础医学        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100102  免疫学
     100103  病源生物学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00105  法医学
     100106  放射医学
     100107  航空、航天与航海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100405  卫生病毒学
     100406  军事预防医学
     1007    药学          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701  药物化学
     100702  药剂学
     100703  生药学
     100704  药物分析学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100706  药理学
 管理学: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