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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1年3月26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交委),交通厅(局),公安厅(局),各铁路局(广铁集团):
  自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第七部门联合发布《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国经贸运〔1995〕466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以来,在各有关省区市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取得进展,道口监护数量逐年扩大,道口监护设施逐年改善,京哈、京广、京沪、陇海四大干线道口平交改立交进度明显加快,道口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据统计,1999年全国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件数、伤亡人数和损坏机动车辆数,比1998年分别下降了24.2%、37%和24.7%,2000年又比1999年有所下降,为近20年以来的最好水平。
  几年来的实践说明,《管理规定》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工作,对确保道口的安全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通过铁路道口的机动车数量迅猛增加,客货列车运行密度逐年加大,特别是旅客列车运行速度不断提高,少数地区贯彻《管理规定》不力,致使铁路道口事故仍时有发生。2000年,无人看守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占铁路道口事故总数的94.7%;全年全国铁路共发生11起重大道口交通事故,其中9起发生在无人看守道口,9起事故中有7起为机动车与旅客列车相撞。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为进一步加强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一个时期以来,江泽民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多次批示,国务院也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发出紧急通知,各地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协助铁路部门加强对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铁路道口通行安全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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