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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0年全国公有住房租金改革情况的通报

  改革中,一些地方还实行了差别租金政策,开展了企业自管公有住房租金改革试点。上海市、天津市在总结近年租金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不同地段、不同年代、不同类型的房屋制定了不同的租金标准,使租金结构趋向合理。湖北省选择了东风汽车公司、武钢、武汉锅炉厂等有条件的单位进行加大租金改革力度的试点,推动了企业自管公有住房租金的改革。
  二、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公有住房租金的逐步提高,对促进住房资金良性循环,改善住房租售比价关系,调动居民的购房积极性,加快住房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调动了居民购房的积极性。截止2000年,已售出的公有住房达存量公有住房的77%左右;2000年个人购买商品住宅的面积占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87.5%。二是活跃了存量住房市场。目前,22个省会以上大城市和相当一部分中、小城市都已经开放了住房交易市场。上海市2000年已购公房上市43411套,比上年增长120%,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住房中有90%以上的住房又购买了新房,户购增加住房面积39.6%平方米,增加买房支出16.53万元,实现了存量和增量市场的联动。三是促进了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2000年,全国商品住宅投资331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8%;新开工面积23335.3万平方米,增长29.3%;竣工面积18948.5万平方米,增长17.0%;销售建筑面积15136.9万平方米,增长27.4%;销售额2954.1亿元,增长35.0%。四是廉租住房制度在部分城市开始启动。目前,上海、天津、成都、武汉、长春、广州、青岛、无锡等城市已经制定了廉租住房的筹集、建设、管理及申请、审批办法,上海、成都、长春等城市已进行廉租住房制度的实际操作,对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活跃住房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在公有住房租金改革中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对低收入家庭提租后新增租金减免的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租金改革对一些困难家庭的影响较大,出现提租后租金收缴率下降的情况。二是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多数省市还没有制定廉租住房的具体办法,多层次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尚未完全形成。三是租金改革进展不平衡。
  三、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工作的意见
  公有住房租金改革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扩大居民住宅需求,促进住房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应按《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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