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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的通知

  C.对差错交易,无需联网成员查复即由信息交换中心并入当日清算数据
完成调账。
  3.2 操作流程示意图:

  ┌─────┐                  ┌────┐
  │ 收单行 │                  │ 发卡行 │
  └─────┘                  └────┘

           (对原始交易)
  贷记调整───────────────────→
          (对原始交易、贷记调整失误)
  请款  ───────────────────→
          (对原始交易、请款交易)     一次退单
      ←───────────────────
           (对一次退单交易)
      ───────────────────→
  再请款      (对再请款交易)        二次退单
      ←─────┬──────────── (ATM交易和借记卡
            │             交易无二次退单权)
            │
            │提起争议
            ↓
  3.3 确认查询
  3.3.1 原因
  A.持卡人对交易有疑问需要索取交易凭证;
  B.持卡人提出查询ATM取现地点;
  C.持卡人提出查询消费地点或商户名称。
  3.3.2 处理要求
  A.确认查询,由发卡行提交;
  B.确认查询,发卡行须在原始交易发生后的120日内提出;
  C.无需调单的查询,收单行须自查询提交日(即发卡行查询发出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答复;
  D.需要调单的查询,收单行须自查询提交日(同C.)起20日内答复;
  E.对超过时限未予答复的,发卡行可提交退单。
  3.3.3 操作流程
  A.发卡行提交
    发卡行向信息交换中心提交。
    提交确认查询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发卡行代码、交易账号、交易日期、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清算日期、交易流水号、终端标识码或商户代码;
    如需要调单的,还需要提供联系方法。
  B.信息交换中心处理
    将确认查询信息转发给收单行;
    对超过提交时限的,信息交换中心有权拒绝受理,并答复发卡行提交无效。
  C.收单行处理
    根据确认查询的要求在查复期限内给予答复。
    答复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交易账号、交易日期、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清算日期、交易流水号、交易地点或商户名称;
    需要调单的,收单行可使用邮寄或传真等方式提供证明文件。
  D.信息交换中心处理查复
  将确认查询的查复信息转发给发卡行。
  3.3.4 费用
  对确认查询交易,收单行提供原始交易单据或影印件的,发卡行应按笔数向收单行支付相应费用。
  3.4 贷记调整
  3.4.1 原因
  A.交易成功,ATM未吐钞;
  B.ATM部分吐钞;
  C.商户发现长款,提出调整;
  D.收单方对账发现长款。
  3.4.2 处理要求
  A.贷记调整交易,由收单方提交;
  B.贷记调整交易,收单方须在原始交易发生后的120日内提出;
  C.每笔交易只能进行一次调整;
  D.贷记调整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原始交易金额;
  E.贷记调整交易有误时,收单方可提交请款。
  3.4.3 操作流程
  A.收单方提交
    收单方的贷记调整仅需本机构内核实后,向信息交换中心提出即可完成。
  B.信息交换中心处理
    信息交换中心对贷记调整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调整并入当日清算;
    对有效调整向发卡方转发调整信息;
    对无效调整可拒绝处理,并答复收单方调整无效。
  C.发卡方处理
    对该贷记调整交易做相应的账务调整处理。
  3.5 请款
  3.5.1 原因
  A.ATM吐钞未记账;
  B.ATM吐钞金额大于记账金额;
  C.POS出单未记账;
  D.实际消费金额大于记账金额;
  E.贷记调整失误。
  3.5.2 处理要求
  A.请款适用于原始交易的差错和贷记调整失误;
  B.请款由收单行向信息交换中心提交;
  C.对原始交易的请款须在交易发生后60日内提出;
  D.对贷记调整失误的请款须在贷记调整交易完成后15日内提出;
  E.请款提交同时须向信息交换中心提供书面说明或原始凭证影印件。
  3.5.3 操作流程
  A.收单行提交
    请款交易经本机构内核实后,向信息交换中心提出。
  B.信息交换中心处理
    信息交换中心对请款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请款并入当日清算进行调账;
    将有关证明资料和请款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发卡行转发;
    对超过提交时限的请款,信息交换中心有权拒绝处理,并答复收单行提交无效。
  C.发卡行处理
    发卡行根据收到的信息及证明资料向持卡人进行追讨;
    对无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不清晰,及协助追讨失败的,发卡行可提出一次退单交易。
  3.6 一次退单
  3.6.1 原因
  A.交易成功,ATM未吐钞;
  B.ATM部分吐钞;
  C.已扣账未打印签购单;
  D.重复扣账;
  E.持卡人否认已完成交易;
  F.持卡人对交易金额有异议;
  G.退货交易未达账;
  H.对收单行请款交易有异议;
  I.请款交易提供资料不详;
  J.请款交易提供凭证不清晰;
  K.收单行对调单超时未答复。
  3.6.2 处理要求
  A.退单适用于发卡行对原始交易的拒付和发卡行对收单行请款交易的拒绝;
  B.对原始交易的退单必须在原始交易发生后180日内提出;
  C.对请款交易的退单必须在请款交易完成后30日内提出;
  D.对每笔原始交易必须分别退单,不能将多笔交易合为一笔退单;
  E.每笔原始交易只能进行一次退单;
  F.退单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原始交易金额。
  3.6.3 操作流程
  A.发起方提交
    对原始交易的退单,发卡行收到持卡人的投诉或发现交易的错误,经核实确认后,向信息交换中心提交;  
    对请款交易的退单,发卡行经核实确认后,向信息交换中心提交。
  B.信息交换中心处理
    信息交换中心对退单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退单并入当日清算进行调账,并将信息转发收单行;
    对超过提交时限的退单,信息交换中心有权拒绝处理,并答复发卡行提交无效。
  C.收单行处理
    收单行同意退单的,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收单行不同意退单的,可在退单完成后提交再请款。
  3.7 再请款
  3.7.1 原因
   对发卡行退单有异议。
  3.7.2 处理要求
  A.再请款交易由收单行提出;
  B.提出再请款,必须同时提交书面说明或原始交易凭证影印件;
  C.对退单交易的再请款,必须在退单完成后20日内提出。
  3.7.3 操作流程
  A.收单行提交
    再请款交易经本机构内核实后,连同书面说明或原始交易凭证影印件向信息交换中心提出。
  B.信息交换中心处理
    信息交换中心对再请款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再请款并入当日清算进行调账,同时将有关书面说明或原始交易凭证影印件转交发卡行;
    对超过提交时限的再请款,信息交换中心有权拒绝处理,并答复收单行提交无效。
  C.发卡行处理
  发卡行根据收到的信息及书面说明或原始交易凭证影印件进行相应账务调整,或向持卡人进行追讨;
  信用卡非ATM交易,对于书面说明不详细或追讨失败的,发卡行可提出二次退单;
  借记卡交易及信用卡ATM交易,发卡行仍有异议的,可提起争议处理。
  3.8 二次退单
  3.8.1 原因
  A.再请款不合适或对一次退单没有纠正;
  B.收单行书面说明未收到或原始凭证影印件不清晰;
  C.能够提供一次退单中缺少的证明资料;
  D.同一笔一次退单交易被收单再请款后,以另一不同原因行使退单权。
  3.8.2 处理要求
  借记卡交易及信用卡ATM交易,发卡行没有二次退单权利;
  发卡行对再请款交易的二次退单,必须在再请款交易完成后20日内提出。
  3.8.3 操作流程
  A.发卡行提交
    发卡行经核实确认后,向信息交换中心提交二次退单;
    提交二次退单的同时,应提供详细的说明及相关证明资料;
  B.信息交换中心处理
    信息交换中心对二次退单交易进行核实;
    对有效二次退单并入当日清算进行调账,同时转发收单行;
    对超过提交时限的二次退单,信息交换中心有权拒绝处理,并答复发卡行提交无效。
  C.收单行处理
    收单行同意调账的,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收单行仍存在异议的,可提起争议处理。
  3.9 手工处理
  3.9.1 发起方提交
  联网成员的差错处理部门收到客户投诉或发现交易差错时,核实后由业务人员按处理类型手工填写“差错处理贷记调整明细表”或“差错处理查询查复书”,通过传真方式提交信息交换中心处理。
  3.9.2 信息交换中心处理
  信息交换中心收到联网成员的传真后,按电子差错自理方式的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相关资料加具意见后传真至相应的联网成员。
  3.9.3 查复方处理
  联网成员的差错处理部门收到信息交换中心转交的差错处理资料后,按电子差错处理方式的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相关资料加具意见后传真至信息交换中心。

附表1     银行卡跨行交易差错处理查询/查复书



                                □借记卡
                                □信用卡

┏━┯━━━━┯━━━━━━━┯━━━━┯━━━━┯━━━━━━━━━┓
┃ │卡号  │       │发卡行 │    │□确认查询    ┃
┃ ├────┼───────┼────┼────┤□一次退单    ┃
┃ │交易金额│       │调整金额│    │□请款      ┃
┃ ├────┼───────┼────┼────┤□再请款     ┃
┃发│交易日期│       │交易时间│    │□二次退单    ┃
┃起├────┼───────┼────┼────┤         ┃
┃方│交易类型│       │收单行 │    │         ┃
┃填├────┼───────┼────┼────┼─────────┨
┃写│商户代码│       │终端代码│    │电话:      ┃
┃ ├────┼───────┼────┼────┤传真:      ┃
┃ │系统  │       │查询日期│    │Email:      ┃
┃ │跟踪号 │       │    │    │         ┃
┃ ├────┴───────┴────┴────┴─────────┨
┃ │查询内容:                           ┃
┃ │                                ┃
┃ │经办      主管             业务公章     ┃
┠─┼────────────────────────────────┨
┃中│中心交易记录情况及复核结果;                  ┃
┃心│                                ┃
┃填│                                ┃
┃写│                                ┃
┃ │经办       日期           业务公章      ┃
┠─┼────────────────────────────────┨
┃查│查复结果:                           ┃
┃复│                                ┃
┃方│                                ┃
┃填│                                ┃
┃写│查复日期       经办    主管      业务公章   ┃
┠─┼────────────────────────────────┨
┃ │处理结果:                           ┃
┃处│                                ┃
┃理├────────────────────────────────┨
┃记│调账方式:           调账金额:            ┃
┃录│录入              复核               ┃
┃ ├────────────────────────────────┨
┃ │账务负责            调账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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