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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三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
 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三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1年2月12日 质技监局政发〔20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的要求,从体系和机制上保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地依法行使各项监督和管理职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三年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三年实施意见

附件: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深化改革

             加快发展三年实施意见

  为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全面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性,现制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三年实施意见。
  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形成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明显增强,技术基础和各项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全系统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要在三年内使全系统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工作条件有较大改进,队伍素质有较大提高,关键是改革,出路在创新。改革与发展的指导原则是: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实现有位、有为、有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为拉动内需、调整结构、搞活企业、扩大对外开放做出更大贡献。
  --以市场为取向的原则。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为消费者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工作机制与方法;要适应加入WTO的要求,探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作机制与方法。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市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政府机关要切实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国家局和省级局要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抓大事、抓规划、抓制度、抓监管上来,认真履行好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
  --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要着眼大局,“吃透两头”,不搞“一刀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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