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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基本要点》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基本要点》的通知
 (建科〔2001〕3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要求,我部“十五”期间将大力推进建设领域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的建设行业,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同时在建设领域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此,我部调整、充实了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基本要点》。现将《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基本要点》及调整后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根据部信息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实和调整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推进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请各地于3月10日前将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建设部科技司。
  联系电话:68393282、68394535
  传真:68394530
  E-mail:jsbkjszh@public3.bta.net.cn

附件:1、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基本要点


     2、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1:      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基本要点

  一、总体目标
  1、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设工作信息化系统,实现全国建设系统范围内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应用,提高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为公众、为企业的服务水平,实现政务公开、透明的目标。
  2、积极开展信息技术的应用研究,促进技术成果推广与转化,培育和推进建设领域信息产业市场的有序发展,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
  二、主要任务
  1、组织制订建设系统各行业信息化规划和技术政策,建立建设系统各行业信息化技术应用标准体系,规范建设领域信息市场行为。
  2、推动建设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信息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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