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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汇总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产权登记一九九三
 年度检查汇总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1994年6月23日)


  国务院及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了切实做好1993年度全国产权登记情况的汇总工作,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就有关一九九三年度检查数据的计算机汇总要求,软件培训和汇总表报送时间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情况的汇总要求:
  1.接受委托办理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的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行业总公司及中共中央部门,受托办理的全部企业的年检登记表录入计算机汇总报送。
  2.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市),年检登记表,包括实收资本为零或负数的企业的年检登记表,应全部录入计算机汇总报送。
  3.为了有利于国家对国有产权进行有关分析和管理,暂无条件对年检登记表全部录入计算机汇总的省、市,手工汇总的同时,资产总额或实收资本或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其年检登记表应全部录入计算机汇总报送。手工汇总的地区,对实收资本为零和负数的企业,应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分别单独汇总报送。
  二、七月上旬分别举办中央和地方培训班下发94年版产权登记表录入和汇总软件。
  1.地方培训班定于七月三日至七日在甘肃兰州市举行,请各省市派1-2名负责产权登记数据汇总的同志参加。七月三日报到,全天接站。各省市于六月三十日前,将参加培训班人员的姓名、性别、到达时间、航班、车次及返程日期、航班、车次电告甘肃省国资局。
  联系电话:(0931)-8826859
  联系人:甘肃省国资局钟进良
  食宿费自理。
  2.中央培训班七月十一日至十二日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中心举行,请各单位派1名同志于十一日或十二日参加培训并领取软件和技术资料。
  联系电话:2567744-336 联系人:丁向阳
  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综发〔1993〕67号)、《关于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和进行有关产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综发〔1994〕18号),原定此次年检总结、年检汇总表和计算机软盘于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五日前报送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鉴于目前情况,按原定时间报送有一定困难,现决定推迟到一九九四年八月十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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