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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不派团组和人员参加非邮电单位组织的赴国(境)外参观考察和培训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不派团组和人员参加非邮电
 单位组织的赴国(境)外参观考察和培训的通知
 (1994年7月26日)


  近来,我邮电单位收到社会上一些单位组织的赴国(境)外参观考察、培训或研讨的邀请。据了解,这类团组大多时间短,收费高,效果差。派团组和人员出国应根据业务需要,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各单位对那些邀请我参加跨地区、跨部门的出国团组,应慎重对待。
  我邮电系统与国外的合作、交流及培训已建立了正常的联系渠道和途径。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部内归口部门统一组织,报相关部门审批。各邮电单位对以盈利为目的,以参观考察、培训、研讨为名,实为照顾性出访或变相公费出国旅游的团组,应拒绝参加。已报名参加或已办理出国手续尚未成行的团组应立即停止,今后这类团组和个人一律不允许用公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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