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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关于用部分社会福利资金支持福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通知

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关于
 用部分社会福利资金支持福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通知
 (1991年11月28日 中募(1991)委字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募委会:
  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服务的主要方向之一。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了促进社会福利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向前发展,更好地发挥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今年起,中募委在“八五”期间,每年从所筹社会福利资金中划出1000万元(约占中募委年度福利资金三分之一左右),用于民政部福利企业技术改造贷款的贴息。从目前全国社会福利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战略重点转变的需要看,各级募委会也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支持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地方各级募委会应参照中募委的作法,从明年起,在“八五”期间,每年从所筹集的社会福利资金中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用来扶持本地的社会福利企业。这笔资金的使用重点是对福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应主要采取由福利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福利资金给予贴息的方式。
  二、各级募委会应在当地民政厅、局的领导下,根据199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发布的《社会福利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计委对企业技改项目评审的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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