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对交易会期间以外币现金购买零星展品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海关总署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对交易会期间以外币
现金购买零星展品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91)汇管管字第213号 一九九一年四月三日)
198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联合寄发的《
关于对交易会期间以外币现金购买零星展品的管理规定
》〈(88)汇管管字第267号〉及对该《规定》的补充覆函〈(88)汇管管字第801号〉,今后,在交易会期间继续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