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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关于继续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继续加强廉政
 建设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通知
 (1991年4月4日 能源办(1991)303号)


  自去年“8·23”国务院电话会议以来,我部先后发出了《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紧急通知》、《电力行业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决定》,召开了部廉政工作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我部的要求,能源系统各行业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做了很多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普遍对干部职工进行了动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经过调查研究,初步摸清了本单位行业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确定了治理的重点和突破口;许多单位还开展了自查自纠,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乱纪的案件,同时也表彰了一批遵纪守法、优质服务的典型,并着手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总之,能源各行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是有成绩的。
  但是,在肯定前一段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能源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还仅仅是开始起步,距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认识上有差距,发展很不平衡,工作有待深化。有些部门和单位由于认识跟不上,措施不得力,工作一般化,成效不明显,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为此,根据国务院最近在南昌召开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和部署,能源各行业、各单位都要对前一段工作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继续引向深入,并要在今年内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提高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能否继续深入开展,关键在领导。首先必须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据了解,目前在部分领导干部中存在着三种思想障碍:一是信心不足,认为行业不正之风是长期积累下来的,难以纠正;二是盲目乐观,“自我感觉良好”,认为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本行业本单位的行业不正之风已经纠正得差不多了;三是畏难情绪,认为现在要集中精力抓生产、建设,提高“两效”,怕抓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会影响业务工作等等。这些认识问题不解决,就会影响抓“纠风”工作的决心,也直接影响群众的信心。李鹏总理最近在听取南昌会议汇报时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机关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第一年,要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继续引向深入,切实抓出成效。这对于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同志都要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促进改革开放顺利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大意义,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抓好这项工作。同时还应当看到,由于长期形成的行业不正之风已经成了一种顽症,不是抓一下、搞一次运动就能解决的;有些问题这次纠正了,以后还可能出现反复。因此,一般地抓,抓一阵子是不行的,必须下大的决心,制定过硬的措施和目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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