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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常备图书目录》(第一批)及《关于常备图书出版、印刷、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3月1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1日)废止

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常备图书目录》(第一批)及《关于常备图书出版、印刷、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91)新出发字第278号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日)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将《常备图书目录》(第一批)及《关于常备图书出版、印刷、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常备图书目录》为第一批,以后各批将陆续下达。
  二、第一批书目主要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请人民出版社、中国印刷公司、新华书店总店切实做好出版、印刷和征订发行工作。各地新闻出版局接此通知后,亦应采取措施,组织有关出版社和发货店加强宣传征订。希望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争取尽快出书陈列,供应读者。
  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望随时报告我署。

  附件:1、《常备图书目录》(第一批)
     2、《关于常备图书出版、印刷、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

  附:
  常备图书目录(第一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经典著作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50卷)        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4卷)         人民出版社
  《马列著作选读》(4册)             人民出版社
  《资本论》马克思著                人民出版社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著          人民出版社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恩格斯著      人民出版社
  《列宁全集》(1-60卷中文第2版)       人民出版社
  《列宁选集》(1-4卷)             人民出版社
  《国家与革命》列宁著               人民出版社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著      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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