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答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5月26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26日)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8〕第47号)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广告法〉有关条款适用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和个人,必须依法进行广告经营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对未经登记,非法从事广告经营,并在经营中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