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失效]
  第二十八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一)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二)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三)人口分布现状;
  (四)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五)公共设施规模、分布;
  (六)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七)土地经济分共资料,包括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
  (八)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点等资料。

  第二十九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内容要求
  (一)总则: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二)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1.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
  2.建筑间距的规定;
  3.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4.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5.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6.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7.有关名词解释;
  8.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三)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求;
  (四)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1.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用地性质;
  (2)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面积);
  (3)建筑控制高度;
  (4)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
  (5)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地块面积);
  (6)交通出入口方位;
  (7)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用设施。
  2.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人口容量(人/公顷);
  (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3)建筑色彩要求;
  (4)其他环境要求。

  第三十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的内容要求
  (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
  (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
  (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文本中控制指标相对应);
  (五)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
  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
  2.规划保留建筑;
  3.公共设施位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法规
标号标题日期
1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20050721
地方法规
标号标题日期
1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土地、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040405
2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晋中市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20080328
3 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98)[失效] 19980613
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 20010101
5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通知 20070816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