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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国际空运税收执行情况的通知

附件二:
             外国航空公司征免税简表

┌─┬─────────┬───────────────────────┐
│序│ 征免税情况   │        涉及的国家名称        │
│号│         │                       │
├─┼─────────┼───────────────────────┤
│1 │免企业所得税,征营│巴基斯坦、阿富汗、埃塞俄比亚、意大利、挪威、瑞│
│ │业和个人所得税  │典、加拿大、瑞士、扎伊尔、西班牙、荷兰、奥地利│
│ │         │、波兰、原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原南斯拉夫、│
│ │         │芬兰、巴西、塞浦路斯、马耳他         │
├─┼─────────┼───────────────────────┤
│2 │免企业所得税、营业│罗马尼亚、丹麦、日本、比利时、德国、叙利亚、泰│
│ │税,征个人所得税 │国、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以色列、│
│ │         │新西兰                    │
├─┼─────────┼───────────────────────┤
│ │免营业所得税、营业│越南、蒙古、朝鲜、法国、英国、科威特、阿曼苏丹│
│3 │税、个人所得税  │、马绍尔、文莱、古巴、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乌兹│
│ │         │别克斯坦、马尔代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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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免营业税、个人所得│原苏联、俄罗斯                │
│ │税,征企业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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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个人所得税,征企│老挝、孟加拉国                │
│5 │业所得税、营业税 │                       │
├─┼─────────┼───────────────────────┤
│ │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缅甸、斯里兰卡、柬埔寨、印尼、埃及、伊拉克、阿│
│6 │税、个人所得税  │尔巴尼亚、土耳其、伊朗、希腊、尼泊尔、菲律宾、│
│ │         │卢森堡、也门、印度、阿联酋、匈牙利、韩国、约旦│
│ │         │、卡塔尔、巴林、香港             │
└─┴─────────┴───────────────────────┘

附件三:
           外国航空公司征免税依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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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国别 │         空运税收条文规定援引         │
│号│    │                            │
├─┼────┼────────────────────────────┤
│1 │原苏联 │民航协定:1991.3.26签,同日生效。13(1)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    │     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经营协议航班所得的收入,│
│ │    │     豁免一切税收。(2)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工作的缔 │
│ │    │     约一方国民的雇员,其工资应豁免一切税收。   │
├─┼────┼────────────────────────────┤
│2 │缅甸  │民航协定:1955.11.8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3 │越南  │民航协定:1992.3.8签,同日生效。12(1)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 │    │     企业从事国际运输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入和│
│ │    │     利润,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2)缔约一方 │
│ │    │     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财产,缔约另一│
│ │    │     方应免征一切税收。(3)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 │
│ │    │     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代表机构人员如系该缔约一方公│
│ │    │     民,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类似报酬,缔约另一│
│ │    │     应免征一切税收。               │
├─┼────┼────────────────────────────┤
│4 │蒙古  │民航协定:1989.1.8签,同日临时适用。9(1)缔约一方指定空│
│ │    │     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经营所得的收入和利润应豁│
│ │    │     免一切税收和其他税捐。(2)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 │
│ │    │     业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财产应豁免一切税收、税捐。│
│ │    │     (3)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代 │
│ │    │     表处人员如系该缔约一方国民,其个人收入在缔约另│
│ │    │     一方境内应豁免一切税收和其他税捐。      │
│ │    │税收协定:1991.3.26签,1992.6.23生效。8(1)以船舶、飞机│
│ │    │     或陆运工具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得的利润,应仅在企│
│ │    │     业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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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韩鲜  │民航协定:1993.11.8重签,同日临时适用。14(1)缔约一方指│
│ │    │     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入和利润应│
│ │    │     豁免全部税收。(2)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 │
│ │    │     另一方领土内的财产应豁免全部税收。(3)缔约一 │
│ │    │     方指定空运企业代表机构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系该缔│
│ │    │     约一方国民的工作人员的收入应豁免全部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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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斯里兰卡│民航协定:1959.3.26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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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老挝  │民航协定:1978.6.28签,同日生效。7(3)缔约一方应对缔约 │
│ │    │     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的代表机构人员免除个人收入所│
│ │    │     得税。8.免除收入所得税捐问题应在尊重各自利益的│
│ │    │     基础上,在现行法令规定范围内,由缔约双方协商解│
│ │    │     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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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巴基斯坦│民航协定:1963.8.29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89.11.15签,1989.12.27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实际│
│ │    │     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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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柬埔寨 │民航协定:1963.11.25签,同日生效。无税收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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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印尼  │民航协定:1991.1.31签,同日临时适用。无税收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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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国  │民航协定:1966.6.1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空运税收协定:1979.1.23签,1980.1.1生效。1(2)法兰西共 │
│ │    │       和国政府指定的法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被免除│
│ │    │       :一切空运业务和附属业务的收入税和所得税;│
│ │    │       将来征收的和本项一款列举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
│ │    │       税收。(2)缔约一方国籍的自然人在缔约另一 │
│ │    │       方国土上为执行一条所指的该缔约一方企业的业│
│ │    │       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缔约另一方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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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埃及  │民航协定:1965.5.2签,1966.3.10生效。无税收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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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伊拉克 │航空协定:1969.11.7签,1970.2.15生效。无税收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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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阿尔巴尼│民航协定:1972.3.28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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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罗马尼亚│民航协定:1972.4.6签,同日临时生效。8(2)缔约一方指定空│
│ │    │     运企业在缔约对方领土内的收入和利润,应豁免所得│
│ │    │     税。                     │
│ │    │税收协定:1991.1.16签,1992.3.5生效。(8)缔约国一方海运│
│ │    │     和空运企业从事货物和旅客的国际运输取得的所得,│
│ │    │     应在缔约国另一方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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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阿富汗 │民航协定:1972.7.26签,同日临时适用。(7)缔约一方指定空│
│ │    │     运企业在缔约对方领土内的收入应在互惠的基础上豁│
│ │    │     免所得税,并应准予结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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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埃塞俄比│民航协定:1972.7.30签,1983.2.21生效。         │
│ │亚   │     (8)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对方领土内的收 │
│ │    │     入应豁免所得税并应准予结汇。此项规定,由缔约双│
│ │    │     方民航当局各自取得本国财政当局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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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土耳其 │民航协定:1972.9.14签,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草签8(1)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飞机或陆运车辆│
│ │    │     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国征│
│ │    │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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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伊朗  │民航协定:1972.11.18签,1973.6.24生效。(12)有关缔约一 │
│ │    │     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对方领土内收入所得税的豁免│
│ │    │     及结汇问题由双方通过外交途径另行缔结协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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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意大利 │民航协定:1973.1.8签,1975.1.29生效。          │
│ │    │税收协定:1986.10.31签,1989.11.14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
│ │    │     构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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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丹麦  │民航协定:1973.5.18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86.3.26签,1986.10.22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实际管理机│
│ │    │     构所在缔约国征税。议定书(2)虽有本协定第八条 │
│ │    │     的规定,对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空运企│
│ │    │     业从事国际运输取得的运输收入缔约国另一方应免征│
│ │    │     其他税收。(5)关于第十五条,丹麦居民在空运联 │
│ │    │     合体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经营的从事国际运输的飞│
│ │    │     机上受雇取得的报酬,应仅在丹麦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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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挪威  │民航协定:1973.5.12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86.2.25签,1986.12.21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
│ │    │     构(即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议定书(3 │
│ │    │     )挪威居民在空运联合体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经营│
│ │    │     的从事国际运输的飞机上受雇取得的报酬,应仅在挪│
│ │    │     威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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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瑞典  │民航协定:1973.6.1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86.5.16签,1987.1.3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 │
│ │    │     从事国际运输取得的利润,应仅在该企业总机构所在│
│ │    │     缔约国征税。议定书:关于第十五条,瑞典居民在空│
│ │    │     运联合体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从事国际运输的飞机│
│ │    │     上受雇取得的报酬,应仅在瑞典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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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希腊  │民航协定:1973.5.23签,同日临时执行。无税收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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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加拿大 │民航协定:1973.6.11签,同日生效。(1)缔约一方空运企业从│
│ │    │     其经营国际运输而在缔约对方领土内的收入,应豁免│
│ │    │     缔约对方所征收的所得税,并应准予结汇。    │
│ │    │税收协定:1986.5.12签,1986.12.29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该企业总│
│ │    │     机构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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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瑞士  │民航协定:1973.11.12签,1975.2.3生效。(9)缔约一方指定 │
│ │    │     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收入应豁免缔约另一│
│ │    │     方领土内的所得税,并应按正式比价准予结汇。  │
│ │    │税收协定:1990.7.6签,1991.9.27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 │
│ │    │     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
│ │    │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27│日本  │民航协定:1974.4.20签,1974.5.24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83.9.6签,1984.6.28生效。8(1)缔约一方企业 │
│ │    │     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取得的利润,应仅在该缔│
│ │    │     约国征税。(2)该企业如果是日本国企业,在中华 │
│ │    │     人民共和国免除类似日本国事业税的税收(换文:指│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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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扎伊尔 │民航协定:1974.5.31签,同日临时生效。(8)缔约一方指定空│
│ │    │     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收入应豁免所得税,并│
│ │    │     应准予结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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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比利时 │民航协定:1975.4.20签,同日生效。10(1)缔约一方对缔约另│
│ │    │     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经营国际运输│
│ │    │     业务取得的收入和收益同意豁免一切税收。    │
│ │    │税收协定:1985.4.18签,1987.9.11生效。8(1)经营从事国际│
│ │    │     运输的船舶或飞机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
│ │    │     在缔约国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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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德国  │航空协定:1975.10.31签,1978.5.24生效。无税收协定。   │
│ │    │空运税收换函:(1980.3.14起)对永久住址在德境内的空运企 │
│ │    │        业用飞机从事国际运输所取得的收入,在中国 │
│ │    │        境内免征工商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包括两种 │
│ │    │        税的附加)。               │
│ │    │税收协定:1985.6.10签,1988.5.14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
│ │    │     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
│ │    │     所在缔约国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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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叙利亚 │民航协定:1975.11.10签,1977.2.24生效。(11)缔约一方指 │
│ │    │     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经营国际运输所得收│
│ │    │     入,缔约另一方应在互免的基础上豁免所得税和其他│
│ │    │     一切税收,并应准予结汇。           │
├─┼────┼────────────────────────────┤
│32│西班牙 │航空协定:1978.6.19签,1978.9.21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90.11.22签,1992.5.20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实际│
│ │    │     管理机构(即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33│尼泊尔 │民航协定:1978.3.31签。同日临时适用。无税收条款。    │
├─┼────┼────────────────────────────┤
│34│荷兰  │民航协定:1979.1.20签,未生效。             │
│ │    │     10(2)缔约一方同意对缔约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 │
│ │    │     其领土内从事国际航空运输取得的收益和收入,豁免│
│ │    │     一切形式的税收。               │
│ │    │税收协定:1987.5.13签,1988.3.5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 │
│ │    │     经营国际运输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实际管理机│
│ │    │     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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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菲律宾 │民航协定:1979.7.8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36│卢森堡 │航空协定:1979.9.28签,1981.8.14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94.3.12签,未生效。8(1)缔约国一方居民以船 │
│ │    │     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该│
│ │    │     缔约国一方征税。               │
├─┼────┼────────────────────────────┤
│37│英国  │民航协定:1979.11.1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空运税收协定:1981.3.10签,1981.9.4生效。2(1)中国政府 │
│ │    │       免除联合王国企业的收入、利润和资本利得的一│
│ │    │       切税收,以及将来可能对业务收入、利润和资本│
│ │    │       利得在中国要征收的一切税收。3(2)联合王国│
│ │    │       国民作为联合王国企业派驻中国的官员或职员服│
│ │    │       务所得的薪金、工资和其他报酬,在中国免除所│
│ │    │       得税和可能对所得征收的一切税收。     │
│ │    │税收协定:1984.7.26签,1984.12.23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的利润,应仅在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
│ │    │     在缔约国征税。                │
├─┼────┼────────────────────────────┤
│38│科威特 │民航协定:1980.1.20签,1980.7.1生效。8(1)缔约一方指定 │
│ │    │     空运企业经营协议航班所得的收入或利润,在缔约另│
│ │    │     一方领土内应豁免所得税或其他类似税收。(2)缔 │
│ │    │     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为经营协议航班而在缔约另一方│
│ │    │     领土内雇佣的雇员,如系缔约任何一方的国民,其因│
│ │    │     受雇而取得的薪金、津贴或其他收入,在该领土内应│
│ │    │     豁免所得税或其他类似税捐。          │
│ │    │税收协定:1989.12.25签,1990.7.20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
│ │    │     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    │议定书:缔约一方的空运、海运企业派驻缔约国另一方雇员的报│
│ │    │    酬,应仅在首先提及的缔约国征税。        │
├─┼────┼────────────────────────────┤
│39│泰国  │民航协定:1980.6.26签,1980.7.1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互免间接税协定:1990.3.28签,1990.7.27生效。2(1)中国政│
│ │    │        府免除泰海运、空运企业国际运输业务收入的│
│ │    │        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税。         │
│ │    │税收协定:1986.10.27签,1986.12.29生效。8(1)缔约国一方│
│ │    │     企业以飞机经营国际运输取得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
│ │    │     国征税。                   │
├─┼────┼────────────────────────────┤
│40│孟加拉国│民航协定:1980.7.24签,同日生效。10(3)缔约一方应对缔约│
│ │    │     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的代表机构的派遣人员豁免所得│
│ │    │     税。                     │
├─┼────┼────────────────────────────┤
│41│美国  │民航协定:1980.9.17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海空运税收协定:1982.3.5签,1983.9.23生效。(1)缔约国一│
│ │    │        方的企业在经营海运、空运国际运输中的业务│
│ │    │        收入、利润,只在该缔约国纳税。(5)缔约 │
│ │    │        一方的居民在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上被│
│ │    │        雇为船员或机组人员,其工资、劳务所得在缔│
│ │    │        约另一方应予免税。           │
├─┼────┼────────────────────────────┤
│42│也门  │民航协定:1982.1.31签,未生效。             │
├─┼────┼────────────────────────────┤
│43│阿曼苏丹│航空协定:1983.5.3签,1984.3.26生效。(1)缔约一方指定空│
│ │    │     运企业经营协议航班所得的收入或利润,在缔约另一│
│ │    │     方领土内应豁免所得税或其他类似税收。(5)缔约 │
│ │    │     一方指定空运企业为经营协议航班而在缔约另一方领│
│ │    │     土内雇用的人员,如系缔约任何一方的国民,其因受│
│ │    │     雇而取得薪金、津贴或其他收入,在该领土内应豁免│
│ │    │     所得税或其他类似税捐。            │
├─┼────┼────────────────────────────┤
│44│澳大利亚│民航协定:1984.9.7签,同日生效。无税收协定。      │
│ │    │空运税收协定:1985.11.22签,1986.11.14生效。3(1)缔约国│
│ │    │       一方企业在飞机业务中取得的利润和收入,包括│
│ │    │       销售机票和上述业务有关的票证的利润和收入,│
│ │    │       应在缔约国另一方免税。          │
│ │    │税收协定:1988.11.17签,1990.12.28生效。8(5)本协定不影│
│ │    │     响1985年11月22日在北京签订的互免空运企业税收的│
│ │    │     协定。                    │
├─┼────┼────────────────────────────┤
│45│奥地利 │税收协定:1991.4.10签,1992.11.1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
│ │    │     从事国际运输取得的利润,应仅在该企业总机构或实│
│ │    │     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46│波兰  │航空协定:1986.3.20签,1986.8.1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88.6.7签,1989.1.7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经│
│ │    │     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实际管理│
│ │    │     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47│原捷克斯│税收协定:1987.6.11.签,1987.12.23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洛伐克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
│ │    │     构(即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    │                            │
├─┼────┼────────────────────────────┤
│48│印度  │民航协定:1988.12.27.签,1990.7.26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94.7.18签,未生效。8(1)缔约国一方居民企业 │
│ │    │     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利润,应仅在│
│ │    │     该缔约国征税。                │
│ │    │议定书:2(1)关于第八条,免税也应包括:在中国,营业税。│
├─┼────┼────────────────────────────┤
│49│马来西亚│民航协定:1989.3.31签,1989.6.5生效。无税收协定。    │
│ │    │税收协定:1985.11.23签,1986.9.14生效。8(1)缔约一方企 │
│ │    │     业以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
│ │    │     业总机构(即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    │磋商议定书:(未正式签字)对以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免征的│
│ │    │      税收,在中国是指根据所得税法、工商统一税条例│
│ │    │      征收的所得税、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税。    │
│ │    │磋商会谈纪要:在该议定书签订之前,对企业以飞机经营国际运│
│ │    │       输业务在缔约国一方取得的收入,该缔约国一方│
│ │    │       应免征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税和任何其他类似税│
│ │    │       税收。                  │
├─┼────┼────────────────────────────┤
│50│阿联酋 │民航协定:1989.9.14签,1990.8.15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税收协定:1993.7.1签,未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
│ │    │     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在缔约│
│ │    │     国征税。                   │
│ │    │议定书:(1)关于第八条,免税也应包括:在中国,工商统一 │
│ │    │    税及其附加。(2)关于第十五条,缔约国一方的空运 │
│ │    │    、海运企业派驻缔约国另一方雇员的报酬,应仅在首先│
│ │    │    提及的缔约国征税。               │
├─┼────┼────────────────────────────┤
│51│马绍尔 │民航协定:1992.5.17签,同日生效,12(1)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    │     企业从事国际运输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入和│
│ │    │     利润,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2)缔约一方 │
│ │    │     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财产,缔约另一│
│ │    │     方应免征一切税收。(3)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 │
│ │    │     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代表机构人员如系该缔约一方国│
│ │    │     民,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类似报酬,缔约另一│
│ │    │     方应免征一切税收。              │
├─┼────┼────────────────────────────┤
│52│新加坡 │民航协定:1993.4.21签,同日生效。无税收条款。      │
│ │    │空运税收换函:1985.5.16。(1)新加坡共和国的居民企业通过│
│ │    │       国际航空运输所取得的收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将│
│ │    │       免征外国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及其地方附加│
│ │    │       税。                   │
│ │    │税收协定:1986.4.18签,1986.12.11生效。8(1)缔约国一方 │
│ │    │     企业以船舶或飞机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所得应在│
│ │    │     缔约国另一方免税,但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以│
│ │    │     船舶或飞机从事运输的除外。          │
│ │    │议定书:关于第八条,免税也应包括:在中国,工商统一税和其│
│ │    │    附加税。                    │
├─┼────┼────────────────────────────┤
│53│文莱  │民航协定:1993.5.5签,同日生效。12(1)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 │    │     企业从事国际航班飞行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
│ │    │     入和利润,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2)缔约 │
│ │    │     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财产,缔约│
│ │    │     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3)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 │
│ │    │     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代表机构人员如系该缔约一│
│ │    │     方国民,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类似报酬,缔约│
│ │    │     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            │
├─┼────┼────────────────────────────┤
│54│古巴  │航空协定:1993.6.21签,同日临时适用。12(1)缔约一方指定│
│ │    │     空运企业从事国际运输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
│ │    │     收入和利润,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2)缔 │
│ │    │     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财产,缔│
│ │    │     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3)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 │    │     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代表机构人员如系该缔约│
│ │    │     一方国民,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类似报酬,缔│
│ │    │     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           │
├─┼────┼────────────────────────────┤
│55│保加利亚│民航协定:1993.6.21签,未生效。             │
│ │    │税收协定:1989.11.6签,1990.5.25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
│ │    │     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
│ │    │     所在缔约国征税。               │
├─┼────┼────────────────────────────┤
│56│乌克兰 │航空协定:1993.7.5签,同日生效。12(1)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 │    │     企业从事国际运输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入和│
│ │    │     利润,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2)缔约一方 │
│ │    │     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财产,缔约另一│
│ │    │     方应免征一切税收。(3)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 │
│ │    │     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代表机构人员如系该缔约一方国│
│ │    │     民,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类似报酬,缔约另一│
│ │    │     方应免征一切税收。              │
├─┼────┼────────────────────────────┤
│57│匈牙利 │税收协定:1992.6.17签,未生效。3(1)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 │
│ │    │     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或实际│
│ │    │     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58│以色列 │民航协定:1993.10.11签,1994.3.18生效。(14)在互惠的基 │
│ │    │     础上,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经营协议航班在缔约另│
│ │    │     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入和利润,缔约另一方免征一切│
│ │    │     税收。                    │
├─┼────┼────────────────────────────┤
│59│哈萨克斯│民航协定:1993.10.18签,同日生效。13(1)缔约一方指定空 │
│ │坦   │     运企业从事国际运输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入│
│ │    │     和利润,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2)缔约一 │
│ │    │     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于经营协议航班│
│ │    │     有关的财产,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3)缔 │
│ │    │     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代表机构│
│ │    │     人员如系该缔约一方国民,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
│ │    │     他类似报酬,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    │
├─┼────┼────────────────────────────┤
│60│ 新西兰 │民航协定:1993.10.21签,同日生效。(12)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    │     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经营国际航班取得的收入和│
│ │    │     利润,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       │
│ │    │税收协定:1986.9.16签,1986.12.17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
│ │    │     所在缔约国征税。               │
├─┼────┼────────────────────────────┤
│61│马尔代夫│航空协定:1994.3.2签,同日生效。12(1)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 │    │     企业经营国际航班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入和│
│ │    │     利润,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2)缔约一方 │
│ │    │     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财产,缔约另一│
│ │    │     方应免征一切税收。(3)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 │
│ │    │     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代表机构人员如系该缔约一方国│
│ │    │     民,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类似报酬,缔约另一│
│ │    │     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             │
├─┼────┼────────────────────────────┤
│62│原南斯拉│民航协定:1972.4.14签,同日生效。9(1)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 │夫   │     企业在缔约对方领土内的收入应豁免所得税,并应准│
│ │    │     予结汇。                   │
│ │    │税收协定:1988.12.2签,1989.12.16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
│ │    │     构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63│俄罗斯 │民航协定:继承1991.3.26签订的原中苏民航协定。      │
│ │    │税收协定:1994.5.27签,未生效。8(1)缔约一方居民企业经 │
│ │    │     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利润,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
├─┼────┼────────────────────────────┤
│64│乌兹别克│民航协定:1994.4.19签,同日生效。12(1)缔约一方指定空运│
│ │斯坦  │     企业从事国际运输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取得的收入和│
│ │    │     利润,缔约另一方应免征一切税收。(2)缔约一方 │
│ │    │     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财产,缔约另一│
│ │    │     方应免征一切税收。(3)缔约一方指定空运企业在 │
│ │    │     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代表机构人员如系该缔约一方国│
│ │    │     民,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其他类似报酬,缔约另一│
│ │    │     方应免征一切税收。              │
├─┼────┼────────────────────────────┤
│65│韩国  │民航协定:无                      │
│ │    │税收协定:1994.3.28签,未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 │
│ │    │     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或实际│
│ │    │     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    │议定书:(1)中国对以船舶或飞机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韩国企 │
│ │    │     业免予征收营业税。(2)缔约国一方的海运或空运企│
│ │    │     业派驻缔约国另一方雇员的报酬,应仅在该缔约国一 │
│ │    │     方征税。                    │
├─┼────┼────────────────────────────┤
│66│约旦  │民航协定:未正式签字。                 │
├─┼────┼────────────────────────────┤
│67│卡塔尔 │民航协定:1992.6草签,未正式签字。双方同意向各自有关当局│
│ │    │     建议签订两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签署协定前,免除│
│ │    │     指定空运企业的税收。             │
├─┼────┼────────────────────────────┤
│68│芬兰  │民航协定:无                      │
│ │    │税收协定:1986.5.12签,1987.12.18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或实│
│ │    │     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缔约国征税。        │
├─┼────┼────────────────────────────┤
│69│巴西  │航空协定:1994.4.13草签,未正式签字。对于缔约一方指定空 │
│ │    │     运企业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经营协议航班的收入和利│
│ │    │     润,缔约另一方应豁免所得税。         │
│ │    │税收协定:1991.8.5签,1993.1.6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经│
│ │    │     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即│
│ │    │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70│巴林  │民航协定:1992.1.9草签,同日临时实施。无税收条款。   │
│ │    │空运税收协定:1993.3.31草签,未正式签署。(2)缔约国一方│
│ │    │       空运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收入、利润和收益│
│ │    │       ,缔约国另一方应免征任何税收。(7)缔约国 │
│ │    │       一方空运企业任命并派驻在缔约国另一方的雇员│
│ │    │       所取得的薪金、工资和其他报酬,缔约国另一方│
│ │    │       应免征所得税和对所得可能征收的一切税收。 │
├─┼────┼────────────────────────────┤
│71│塞浦路斯│税收协定:1990.10.25签,1990.10.5生效。8(1)以船舶或飞 │
│ │    │     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
│ │    │     构(即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72│马耳他 │税收协定:1993.2.2签,1995.1.1生效。8(1)以船舶或飞机经│
│ │    │     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
│ │    │     即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
├─┼────┼────────────────────────────┤
│73│香港  │税收处理:                       │
│ │    │  (国泰)国税函发[1990]272号,对自1997年1月1日来内地 │
│ │    │      运载客、货的运输收入依法征税,对办事处人员工│
│ │    │      资、薪金征个人所得税。现已停航。      │
│ │    │      1994.5.28确定,对国泰1988年底前的欠税不再追 │
│ │    │      补调整。                  │
│ │    │  (港龙)国税函发[1990]192号,对1989年底前包机业务取 │
│ │    │       得的收入免征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自1990.│
│ │    │       1.1起依法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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