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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2.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掌握水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常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水电站建筑安装工程中某一项或系统的全过程工作;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3.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或二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系统工程的施工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
  (2)参加完成一项继电保护、自动化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调试或技术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
  (4)具备担任本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五)从事生产运行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三项条件:
  1.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掌握设备性能或电厂建(构)筑物结构,掌握运行参数和测试结果,完成规定的技术监督项目,具有独立分析运行状况和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2)参加过二台及以上发电机组主、附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编制本专业工程计划、技术方案和措施,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及进度要求;或熟悉机械设备设计和加工过程,完成过五项及以上设计、测绘和试验工作。
  (3)具备担任班组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掌握设备性能或水工建(构)筑物结构,掌握运行参数和测试结果,完成规定的技术监督项目,具有独立分析运行状况和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2)参加过二台及以上发电机组主、附设备检修制造或更改工程或水工建(构)筑物的监测和维护工作,编制本专业工程计划、技术方案和措施,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及进度要求;或参加四年及以上水库运行工作,参与编制水库调度计划和经济运行方案。
  (3)具备担任班组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3.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掌握输、变、配、用电设备或输电线路性能,掌握运行参数和测试结果,完成规定的技术监督项目,具有独立分析运行状况和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2)参加过二台及以上输、变、配、用电设备或送电网络的检修或更改工程,编制本专业工程计划、技术方案和措施,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及进度要求;或熟悉输电线路杆塔、金具、变配电装置的设计和加工过程,完成过二条输电线路或二个变配电项目、设备的配套任务,保证优质服务。
  (3)具备担任班组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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