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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第七条 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二)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5.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项目的获奖者,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优质工程和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奖者。
  6.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7.中国青年科技奖(原名称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的获奖者。
  (三)获得以下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
  第八条 外语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在2小时内比较准确地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对在电力工程第一线从事勘测、施工、生产运行的技术人员为2000字符)的能力。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在2小时内比较准确地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字符(对在电力工程第一线从事勘测、施工、生产运行的技术人员为3000字符)的能力。
  第九条 计算机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须能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完成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须能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能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

第四章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十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与电力工程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根据所从事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基础理论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主要包括:工程数学、工程力学、流体力学、热力学、传热学、水力学、岩土力学、金属学、电工原理、电机学、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原理与算法语言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可参照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二)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专业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1.从事热能动力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锅炉原理及构造、汽轮机原理及构造、热工控制系统、泵与风机、热工测量及仪表、锅炉(汽机)热力特性及试验、锅炉(汽机)及其辅助设备、金属焊接(热处理、探伤)、施工机械、电厂建筑与构筑物、电厂化学、环境监测与保护、热力设备腐蚀与防护、节能技术、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知识。
  2.从事水能动力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主要包括水力机械原理、水轮机及水泵、水轮机调节、风机与压缩机、水力机组振动与过渡过程、机组测试技术、抽水蓄能技术、水电站自动化、水库调度、水工建筑物、水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钢筋混凝土、水工结构、施工机械、水库泥沙监测、水资源规划、与港口工程、灌溉与排水、环境水利、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知识。
  3.从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主要包括电机原理与结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电器和装置、电力系统过电压与绝缘配合、高压输电线路、高电压测试技术、电气测量技术、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高压直流输电、电力电子技术、继电器及继电保护、电力系统计算、电力系统通信、电力负荷控制、用电管理与监察、供电网络规划与设计、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电力设备可靠性、节电技术、电磁环境、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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