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
废止1979年以来邮电部印发的部分文件(第一批)的通知
(邮电部1994年07月07日公布)
多年来,邮电部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对指导全国邮电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客观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文件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管理现代通信网的需要,应进行清理。为此,部组织力量,对1979年以来部印发的在一定时间内起作用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业务规程等方面的文件进行了清理(自动失效的,如一次性工作、单项任务的布置,以及到期自动作废的文件除外)。
经过清理,部印发的文件中,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或已由新的文件规定所代替的有51件(第一批),部决定予以废止(废止文件目录见附件)。
望各管理局按照有利于提高综合通信能力,有利于加强科学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用户的原则,对部发文件研究提出进一步清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部。
各管理局和部直属各局级单位也要按照上述精神,对所发文件进行清理,凡与部发文件精神相悖的,一律以部文件为准。
附件
1979年以来印发的予以废止的邮电部文件
(第一批)目录(51件)(所列转发文件,原发文单位已废止)
邮政方面
文件号 文件名称
(1984)邮部字260号 关于开办国内货样邮寄业务问题的批复
(1984)邮部联字474号 关于烟限量邮寄执行办法的通知
(1985)邮部字304号 邮运干线试行多渠道超定额运邮奖励办法
(1986)邮部联字173号 关于修改卷烟、雪茄烟邮寄数量的通知
(1987)邮部字216号 关于调整省级机要通信管理机构的通知
(1988)邮部字417号 关于暂停收寄香烟包裹的通知
(1988)邮部字539号 关于对违反规定收寄香烟包裹进行罚款处理
的通知
电信方面
文件号 文件名称
(1984)邮部字357号 关于附发长途自动电话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